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安装空调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5-06-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企业采购办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对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厂二楼、七分厂四楼车间安装空调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分厂二楼、七分厂四楼车间安装空调服务项目

二、项目详情: 

预算价格:80760元

安装清单:详见:附件1安装清单及控制价

三、资质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含空调安装等相应营业范围,如《营业执照》上无列明经营范围的须附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安装人员需持证上岗,须持有以下作业资格证件(书):

(1)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作业类别为制冷与空调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不得少于一人,操作项目包括以下其中一项即可:①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作业;②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2)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需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员不得少于一人,操作项目包括以下其中一项即可:①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②登高架设作业。(提供以上证件(书)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四、报价说明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按报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报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三)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采购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五)若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六)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

(七)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八)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报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报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九)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提交资料要求:

请各供应商于2025年6月6日下午5时30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密封递交至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办(武江监狱综合楼二楼)。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他人响应的,还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安装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见三、资质要求)。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上无列明经营范围的须附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书+安装清单附件1(供应商报价时应严格按报价单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合同签订起15个日历天内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二)质保期2个月,质保期内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损毁、损坏进行免费维修维护。

(三)验收标准:按采购人要求的安装服务、规格材质安装,安装标准符合项目要求。

七、选取方式:本项目以低价选取的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

八、无效报价:

(一)报价范围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采购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付款方式:

(一)成交公告(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合同期满,经采对服务项目最后一次验收合格起(质保)60天,经采购方确认服务方合同服务履行完毕并无问题后,由服务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采购方在30日历天内办理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凭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供应商支付100%的合同金额。

十、质询和监督:本项目为使用非财政资金采购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项目。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质疑、异议和投诉的有关规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询、投诉。监察室联系电话:0751-8117173。

企业采购办联系电话:0751-8117266 

经营部电话:0751-8117268  

附件1:安装清单及控制价.docx

附件2:报价表.xlsx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4日                 


   

监狱简介 | 交通指引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广东省武江监狱    联系方式:0751-811 7123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60995    网站标识码:4400000126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216号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

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