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办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对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服务项目
二、项目详情: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采购人拟对之前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通过专家评审,用于指导公司及各分厂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项目总预算金额为25500.00元。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相关失信记录以采购人于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采购人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近两年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出现过非不可抗力因素弃标、放弃成交等行为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须提交预算金额2%作为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成交供应商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成交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价说明: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按报价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报价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被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影响成交结果。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对采购公告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将被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三)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采购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五)若本项目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六)若无理由恶意放弃成交的供应商将影响供应商重新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七)如采购人在审核或复核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资料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八)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没有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采购公告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九)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项目具体要求:
(一)服务地点及要求:服务地点为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丹霞大道北33号,进入监管区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服从带领人员的安排,并遵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
(二)服务具体要求:
1.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要求完善甲方修订的应急预案。
2.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3.制作十五本应急预案编制格式的应急预案文本。
4.报价单位应具备参与和开展应急预案技术服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加盖公章),评审专家具备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3年以上经验(提供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因采购方原因或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影响除外。
(四)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局域导则》(GB/T29639-2020)要求完善甲方修订的应急预案,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提供十五本应急预案编制格式的应急预案文本。
(五)其他要求:应急预案修订过程及制作完成后,不得泄露采购方的相关信息(如人数、面积、生产项目、车间结构分布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六、选取方式:本项目报以总价报价最低成交方式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况,则通过摇珠随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无效报价:
(一)报价范围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表以及有报价供应商落款的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采购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履约保证金:
成交公告(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由采购方确认中标方(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并验收通过后,向采购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项。
十、提交资料要求: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8时45分至9时30分将以下资料密封(限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投递)交至广东省武江监狱办公楼611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17209):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总所)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符合项目具体要求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资质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四)提供符合项目具体要求的拟派评审专家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五)报价表(加盖公章,供应商报价时应严格按报价单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一、质询和监督:
本项目为使用非财政资金的自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关于质疑、异议和投诉的有关规定。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纪检与审计科提出质询、投诉。纪检与审计科联系电话:0751-8117173。
监狱采购办联系电话:0751-8117209 联系邮箱:wjjy_zfcg@gd.gov.cn
附件: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评审服务项目报价表.xlsx
广东省广裕集团韶关旭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武江监狱 联系方式:0751-811 7123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60995 网站标识码:4400000126
技术支持:佛山市国迈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57(020)-8112 6612